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融资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按已审批的额度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适用并购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元整,贷款期限为5年,该笔贷款专项用于向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的现金对价支付,公司以持有的均胜群英51%股权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近日,公司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甬市监)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0022号】。具体情况如下:
质权登记编号:(甬市监)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0022号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50,627.7(万元/万股)
出质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