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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照评估结果,以不超过硕方医药12.2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与大伦医药协商确定股权受让价格,受让大伦医药持有硕方医药12.2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硕方医药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0年1月21日,公司与大伦医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参照评估结果,以187.04万元的价格受让大伦医药持有硕方医药12.25%的股权,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完成了股权受让金的支付。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硕方医药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100%。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上海大伦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1)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硕方医药12.2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转让股权应包含其附带的所有股东权益,并不带有任何瑕疵,且不附带有任何担保权益。

(3)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据其拥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3、转让股权的份额及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人民币187.04万元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即乙方受让的甲方拥有的硕方医药12.25%股权对应的价格为人民币187.04万元。

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2)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费用等。

5、其他约定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依法向守约方负赔偿责任。

(2)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裁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大伦医药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向大伦医药支付股权受让金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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