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143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化解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同意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提出的豁免其作出的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承诺的申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上述豁免承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承诺事项的内容
2020年4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天生物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新天生物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新天生物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2)。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新天生物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内容事项。
二、原承诺的申请豁免情况
(一)申请豁免的原因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化解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新天生物作出的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承诺,并将上述豁免承诺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豁免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豁免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豁免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化解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提出的豁免其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申请。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豁免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豁免控股股东自愿性减持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化解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豁免承诺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豁免控股股东新天生物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新天生物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承诺。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