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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药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天药业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9】2657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73.39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0】0003号)。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新天药业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8亿元额度范围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在前次现金管理授权期满即2021年3月16日后,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程序

2021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药业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天药业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夙煌 王立柱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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