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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2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徐文利女士、龙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刘书锦先生、林朝南先生、陈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书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独立董事候选人林朝南先生及陈羽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日起三年,即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8日止。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将按相关规定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璋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1969年出生,中国纺织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曹璋先生于1996年创建“安尼尔童装店”;2001年9月创建公司前身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2001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前身岁孚服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1,008,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13%,拟聘任的董事王建青女士为曹璋先生配偶,拟聘任的董事徐文利女士为曹璋先生配偶胞兄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曹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建青女士,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1970年出生,中国纺织大学本科学历。王建青女士于2001年9月与丈夫曹璋先生共同创建公司前身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2001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岁孚服装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建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6,44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67%,拟聘任的董事曹璋先生为王建青女士配偶,拟聘任的董事徐文利女士为王建青女士胞兄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建青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徐文利女士,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68年出生,天津南开大学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8年任燕京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文员;1998年至2002年任深圳市新达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15年11月任深圳市迈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深圳市埃克苏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文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669,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38%,为拟聘任的董事王建青女士(曹璋先生配偶)胞兄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文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文利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龙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湖南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高级营销师。龙燕女士1990年至1992年就职于深圳市赛格集团南宝电子有限公司,任产品设计助理工程师;1992年至1998年就职于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任销售经理;1998年至2001年就职于深圳市依贝佳化妆品有限公司,历任培训、策划主管和总经理助理;2002年至2004年就职于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任深圳市场销售经理;2004年至2013年12月任公司前身岁孚服装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龙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57,2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龙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书锦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兼任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12)独立董事、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47)独立董事、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79)独立董事、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57)独立董事。

刘书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书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书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林朝南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哈佛大学商学院(HBS)访问学者。主要从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林朝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朝南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林朝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羽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宏观经济政策、产业经济、企业管理等领域有丰富的研究经历。

陈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陈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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