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奈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2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查验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徐文利女士、龙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刘书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林朝南先生及陈羽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书锦先生、林朝南先生、陈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伟 赵燕 李正2019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