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力 黄晖 夏成才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