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或“公司”)于 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因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已届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设股份于 2017 年6月20日采用直接定价发行方式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5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15.6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20,893.59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0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84.38万元,已按规定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1,333.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 351.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7]B08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到期实际收益 (万元) | |
起息日 | 到期日 | ||||||
南京银行 | 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2018-8-29 | 2018-11-27 | 4.45% | 22.60 |
江苏银行 | 宝溢融B3机构3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500 | 2018-9-12 | 2018-12-12 | 4.15% | 46.56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19-1-11 | 2019-4-11 | 3.43% | 8.46 |
江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非固定期限型 | 4,500 | 2019-1-14 | 2019-4-14 | 4.05% | 46.04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00 | 2019-4-26 | 2019-7-26 | 3.50% | 10.47 |
江苏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800 | 2019-4-28 | 2019-7-28 | 3.50% | 33.80 |
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均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因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