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邵明)
作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加了2019年度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深入公司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准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独立、专业的一票,以下为本人出席2019年董事会的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名称
独立董事名称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邵明 | 7 | 7 | 0 | 无反对意见 | 1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专门
意见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积极行使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细致查验,凭借专业知识对公司运营作出了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本人2019年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日期
日期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19年7月5日 | 1、 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数量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8月28日 | 1、 关于2019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2、 关于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0月15日 | 1、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0月29日 | 1、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调整本次行权数量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1月11日 | 1、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19年12月2日 | 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在2019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则,勤勉尽责,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主要履行的职责如下: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岗位职责,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时间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2019年10月11日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2、《关于建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是否合理,激励机制是否有效。
五、其他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
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邵明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