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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霄泵业”或“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有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江海证券承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江海证券对凌霄泵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5号)批准,凌霄泵业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3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86.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93.9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0,692.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7)0009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8月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广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春支行三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万台潜水泵及清水泵扩建项目”、“技术中心建设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升级及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投入“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18年10月18日,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有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江海证券签订了保荐与承销协议,聘请江海证券担任公司配股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江海证券与前述三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重新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

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1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17,231.7817,231.78
2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14,343.2014,343.20
3年产100万台潜水泵及清水泵扩建项目9,104.159,104.15
4技术中心建设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4,967.164,967.12
5营销网络升级及建设项目5,045.905,045.90
合计50,692.1950,692.15

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且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8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变更后当前在实施过程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
1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17,231.7817,231.78
2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14,343.2014,343.20
3年产100万台潜水泵及清水泵扩建项目1,375.711,375.71
4技术中心建设与信息管理系统升级项目3,160.643,160.64
5营销网络升级及建设项目615.18615.18
6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14,152.2013,965.64
合计50,878.7150,692.1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

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余额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2014002229200097673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41,571,677.87

注:上述期末余额中包含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1,614,634.06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1,549,437.66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开户时存入156.00元,已扣除手续费6,678.71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结项的“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余额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春支行686068922071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986,993.67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环广场支行755933783410306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743,189.75

注:上述期末余额中包含已结项后留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65,322.21元,已扣除手续费1,707.39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①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③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④=①-②+③
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13,965.6411,124.231,315.744,157.17

注: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756.49万元;

②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五、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尚余部分待支付的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已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结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存在部分尾款尚未结清,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留存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173.02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七、相关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7.17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同意将“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项目结项后留存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173.02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我们充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7.17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以及将“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项目结项后留存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173.02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之事宜。

前述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等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

专户将在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进行注销,同意将“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项目结项后留存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173.0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7.17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同意将“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项目结项后留存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173.02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已结项的“不锈钢离心泵扩建项目”、“年产60万台塑料卫浴泵扩建项目”结项后留存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2、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磊 贺婷婷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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