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公司股东黄昌华先生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13.02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00%)。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公司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因黄昌华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19 | 22.2100 | 352,400 | 0.296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0 | 24.4300 | 340,800 | 0.286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1 | 26.6400 | 316,200 | 0.2661% |
黄昌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8 | 22.2500 | 146,900 | 0.1236% |
大宗交易 | 2019-8-29 | 19.8500 | 201,400 | 0.1695% | |
大宗交易 | 2019-9-3 | 19.3100 | 201,400 | 0.1695% | |
大宗交易 | 2019-9-4 | 20.0800 | 925,788 | 0.7790%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9-5 | 22.8500 | 10,000 | 0.0084% | |
大宗交易 | 2019-9-12 | 20.0000 | 664,465 | 0.5591% | |
合计 | 21.9600 | 3,159,353 | 2.6586%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3日,黄昌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7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4%。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情况 | 减持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黄昌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8,436,750 | 7.10% | 5,277,397 | 4.44% |
其中: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36,750 | 7.10% | 5,277,397 | 4.4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黄昌华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余下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黄昌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黄昌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黄昌华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黄昌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