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完成《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董事同意《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0)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编制完成《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与会董事同意《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