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力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要求。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三、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对《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制定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六、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的合理投资需求及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前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的相关议案、文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郑馥丽

2020年9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王 辉

2020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