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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9日,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2658.34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26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2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8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900,000股,其中新股发行17,600,000股,老股转让3,3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6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新股发行共计募集人民币309,05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0,615,335.1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8,440,664.83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8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拟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11,600.0011,600.00祁发改基字[2016]04号永环审[2016]2号
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2,630.002,630.00祁发改基字[2016]06号永环评[2016]31号
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2,900.002,900.00祁发改基字[2016]05号永环评[2016]30号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516.007,516.00深南山发改备案[2016]0081——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2,190.002,190.00深南山发改备案[2016]0082——
总计26,836.0026,836.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一方,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项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建设周期至2021年8月31日。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已另行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县罗口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重新签署了《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9月29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不存在违反协议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为“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毕。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项目名称银行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584670737143852.2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项目名称银行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755920176910601821.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44250100018200000390984.44
合计2,658.34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9月29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①已投资金额②利息与理财收益③节余资金 ④=①-②+③
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2,630.002,011.13233.40852.27
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2,900.002,199.89121.52821.63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2,190.001,317.51111.95984.44
总计7,720.005,528.53466.872,658.34

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658.34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66.87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根据签订的项目建设、采购合同,募投项目的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需在项目验收投产后一定期限内支付,支付周期较长。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

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2,658.34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的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2,658.34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658.3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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