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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

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科力尔”)于 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数量由79.00万份调整为110.60万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021年6月15日,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1年5月17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4.0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21%。具体详见2021年6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1、调整的原因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95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56,848,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98,968,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2021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实施以142,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3,954,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日;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1年7月1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 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公式为: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因此,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数量由79.00万份调整为110.6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公司 2020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数量由79.00万份调整为

110.6万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对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数量由79.00万份调整为110.6万份。

六、律师意见

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尚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数量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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