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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2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5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改选。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战略决策水平,董事会同意将第二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由原来的6名董事增加至7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林小平女士、罗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辉先生、林琳女士、王艳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辉先生、林琳女士、王艳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示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示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22日

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志雄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医学学士学位,骨科副主任医师,现任公司董事长。1996年9月至2004年7月,林志雄在厦门中山医院任骨科主治医生。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前往日本国立千叶大学骨科研究室进修并获得日本国立千叶大学医学部博士入学资格。2004年6月回国后创立厦门大博颖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04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林志雄先生通过昌都市大博通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179,928,000股股票,通过拉萨大博传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3,672,000股股票,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68%。林志雄先生与林志军先生为同胞兄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先生与林小平女士为同胞兄妹,除上述情况外,林志雄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林志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志军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99年2月至2008年5月,供职于厦门伊耐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12月创立大博医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并担任董事长至今。2008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林志军兼任福建省医疗器械协会副会长、厦门市医疗器械协会会长职务。

截止目前,林志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0,807,710股股票,通过大博医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92,064,290股股票,通过拉萨合心同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3,528,000股股票,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89%。林志军先生与林志雄先生为同胞兄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林志军先生与林小平女士为同胞兄妹。除上述情况外,林志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林志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小平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07年7月至今在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担任教师。自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林小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的胞妹。除上述情况外,林小平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林小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炯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总经理,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主治医师中级职称。1992年至1998年先后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骨科的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1998年至2004年先后担任马特仕(上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现辛迪思)的全产品线产品经理和中国市场部经理,2004年至2005年9月担任辛迪思(上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的创伤产品部全国市场销售总监,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担任创生医疗、常州奥斯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市场销售副总裁,2006年6月至2009年7月担任辛迪思(上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的中国区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担任创生医疗、常州奥斯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10年5月至10月担任创生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及医学顾问,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担任浙江科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助理,2011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17年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罗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70,000股,通过大博传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0,000股股票,除上述情况外,罗炯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罗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辉先生:1983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加工系系主任、副教授、厦门市高效精密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厦门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特聘专家、厦门模具工程公共服务技术中心特聘专家。自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林琳女士:1974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风控总监。曾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信保部总经理。

林琳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艳艳女士:1980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财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宝盈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助理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美国莱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厦门市“五四青年奖章标兵”获得者,入选福建省“双百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和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

王艳艳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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