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审议《关于修订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