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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项目主要研发产销通信光电部件、通信磁性元器件、通信能源供电系统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与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中披露的协议内容有几处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将(一)、2中“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占地面积约700亩,取得项目用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5年内全部建成投产,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可以提供土地进行招拍挂时间不晚于2021年3月31日;二期项目不少于约300亩,用地视一期项目是否达到清远高新区项目准入相关标准后再行确定。”修改为: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占地面积约700亩,一期项目用地实行一次性整体规划、按批次供地,每个批次项目用地取得后12个月

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建成投产,甲方可以提供第一批次土地进行招拍挂时间不晚于2021年6月30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15天内向甲方提交具体的用地规划);二期项目不少于约300亩用地视一期项目是否达到清远高新区项目准入相关标准后再行确定。”

2、将(三)、5“竞得每期项目用地后,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标准:乙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60个月内按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全部建成投产。”修改为:

“竞得每批次项目用地后,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标准:乙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36个月内按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建成投产。”

3、将(三)、7“每期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实现达产,达产后年税收强度须不低于25万元/亩,年产值须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实际创税额由清远市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证明作为计算依据,包含按有关政策减免或扶持部分)”修改为:

“每期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之日起3年内实现达产,达产后年税收强度须不低于25万元/亩,年产值须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实际创税额由清远市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证明作为计算依据,包含按有关政策减免或扶持部分)”

其他主要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期限较长、投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增加财务风险;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存在不确定性影响。

2、本项目投资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以及取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取决于行业环境、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开发的程度等,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协议中关于乙方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项目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实施情况,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通信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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