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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9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0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湖南达晨财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财鑫”)、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聚圣”)和厦门达晨海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晨海峡”)作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和达晨聚圣于2020年4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达晨财鑫、达晨聚圣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

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减持无限制。

近日,公司收到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减持数量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元/股)
达晨创恒集中竞价2020-8-524.6030.01
达晨创泰集中竞价2020-8-524.5730.01
达晨创瑞集中竞价2020-8-524.5260.03
达晨财鑫集中竞价2020-8-524.11350.17
2020-10-2816.90160.08
2020-10-2916.605.290.03
2020-11-516.40130.06
2020-11-616.40140.07
2020-11-916.800.660.01
2020-11-1016.7023.050.11
2020-11-1116.657.10.03
2020-11-1816.7014.650.07
大宗交易2020-11-1916.221060.50
达晨聚圣集中竞价2020-8-524.35350.17
2020-10-2816.90150.07
2020-10-2916.6060.03
2020-11-516.40130.06
2020-11-616.40230.11
2020-11-1016.90220.10
2020-11-1116.6060.03
2020-11-1816.5729.20.14
达晨海峡集中竞价2020-8-524.0522.050.11
合计4181.99

3、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达晨创恒无限售流通股3,140,2121.503,110,2121.48
达晨创泰无限售流通股2,731,9201.302,701,9201.29
达晨创瑞无限售流通股3,039,3171.452,979,3171.42
达晨财鑫无限售流通股2,347,5001.1200
达晨聚圣无限售流通股1,702,0000.81210,0000.10
达晨海峡无限售流通股220,5000.1100
合计13,181,4496.28%9,001,4494.2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合计持有4.29%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达晨财鑫、达晨聚圣、达晨海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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