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8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224万元),该额度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额度范围内,期限两年,自与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