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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邹淦荣先生、李京源先生、张元泽先生、吴卫先生、李道勇先生、孙永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魏志华先生、毛蕴诗先生、罗中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温惠群女士、高淑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毛蕴诗先生、罗中良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因任期届满,杜昌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因任期届满,李常青先生、余庆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杜昌焘先生、李常青先生、余庆兵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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