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