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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2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

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1、2020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含6,000万股),发行对象虢晓彬、赣州诺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君重煜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购1,200万股、3,500万股、1,3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0.16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以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公司的品牌、营销体系和组织管理能力,为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贡献持续的思想、人才和资源,协助公司更好地服务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

3、2020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84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4、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42号),并于2020年6月23日进行回复公告,具体详见《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生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

5、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调整为虢晓彬、赣州诺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认购1,200万股、4,800万股。

6、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调整为虢晓彬,认购4,700万股。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

公司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报文件,主要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相关政策的变化等多方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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