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行为实施前,副总经理何志刚先生持有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588股(均为股权激励取得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2%。
2、集中竞价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
何志刚先生于2020年11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2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6%。
一、集中竞价减持前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来源 |
何志刚 | 副总经理 | 60,588 | 0.0302% | 股权激励股份 |
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集中竞价减持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后持股数量(股) | 减持后持股比例 |
何志刚 | 17,213 | 0.0086% | 2020年11月2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13.65 | 234,957.45 | 43,375 | 0.0216% |
注:经公司核实,副总经理何志刚先生于2020年11月2日减持17,213股公司股份,合计减持金额234,957.45元,上述减持行为未经预披露公告,故违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相关条款的的规定。经过公司与何志刚先生确认,此次属于失误操作,其本人误以为避开窗口期即可减持,忽略了高管减持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公告。公司已经对其进行批评指正,何志刚先生对此表示抱歉,并将杜绝此类行为。董事会也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二)其他相关说明
高级管理人员何志刚先生已减持股份数量为其本人2020年1月1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与董监高减持承诺一致。
何志刚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