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林武宣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0,700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02%;马银良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72,700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23%;周雅蔓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0,700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01%;罗鸿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71,300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05%。
2022年6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林武宣先生、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罗鸿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3日,林武宣先生、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罗鸿桥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林武宣先生、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罗鸿桥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3日,马银良先生累计减持139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04%,股东林武宣先生、周雅蔓女士、罗鸿桥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武宣 | 合计持有股份 | 322,891 | 0.087% | 322,891 | 0.087%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242,168 | 0.065% | 242,168 | 0.065%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80,723 | 0.022% | 80,723 | 0.022% | |
马银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3,490,925 | 0.937% | 3,490,786 | 0.936%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2,618,194 | 0.702% | 2,618,194 | 0.702%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872,731 | 0.234% | 872,592 | 0.234% | |
周雅蔓 | 合计持有股份 | 162,982 | 0.044% | 162,982 | 0.044%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122,236 | 0.033% | 122,236 | 0.033%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40,746 | 0.011% | 40,746 | 0.011% | |
罗鸿桥 | 合计持有股份 | 685,593 | 0.184% | 685,593 | 0.184%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514,195 | 0.138% | 514,195 | 0.138%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171,398 | 0.046% | 171,398 | 0.046%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4,662,391 | 1.251% | 4,662,252 | 1.251%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3,496,793 | 0.938% | 3,496,793 | 0.938%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1,165,598 | 0.313% | 1,165,459 | 0.313% |
注:1、以上持股比例计算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林武宣先生、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罗鸿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林武宣先生、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罗鸿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林武宣先生、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罗鸿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