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持股比例低于5%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8,637,6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胜帮凯米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价格 (元/股) | 减持数量占减持当日总股本比例 |
胜帮凯米 | 大宗交易 | 2022年7月18日 | 7,455,000 | 11.66 | 1.999987% |
大宗交易 | 2022年7月19日 | 5,205,100 | 11.66 | 1.396396% |
合计 | 12,660,100 | - | 3.396383%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减持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减持后总股本比例 | ||
胜帮凯米 | 合计持有股份 | 31,297,710 | 8.396379% | 18,637,610 | 4.9999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297,710 | 8.396379% | 18,637,610 | 4.999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形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19日 | |||||
股票简称 | 集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90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2,660,100 | 3.396383% | ||||
合 计 | 12,660,100 | 3.39638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1,297,710 | 8.396379% | 18,637,610 | 4.9999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297,710 | 8.396379% | 18,637,610 | 4.9999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8,637,6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胜帮凯米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胜帮凯米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胜帮凯米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胜帮凯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