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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守宇先生、伊恩江先生、陈外华先生、范峤峤女士回避表决。

为拓展公司在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相关网络安全行业的战略布局,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深圳市红土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天使”)、赛博英豪(珠海市横琴新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4,825万元认购北京金睛云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睛云华”)214.823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余下4,610.177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金。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认购金睛云华89.045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有其6.3492%的股权,余下计入资本公积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相关规定,深创投和红土天使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深创投、红土天使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和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要求,经认真对照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侵害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并同意出具《2020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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