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伊戈尔股票代码:00292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一龙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碧桂花城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伊戈尔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伊戈尔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一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一龙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2010619670325****国籍:中国,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碧桂花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8,386,908股,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6.2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伊戈尔的总股本从135,151,475股变更为174,408,6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伊戈尔的股份数量不变,仍为8,386,908股,占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4.81%,股比被动稀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伊戈尔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买入伊戈尔股票的情况;
2、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伊戈尔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王一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7月13日 | 13.54 | 540,00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王一龙 日期:2020年11月02日
附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A3号 |
股票简称 | 伊戈尔 | 股票代码 | 0029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一龙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碧桂花城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 8,386,908股 持股比例: 6.2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1.4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无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无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无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无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王一龙日期: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