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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
 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泰永长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 号)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450,00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14.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6,59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36,041,96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0,549,038.00 元。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092 号验资报
 告。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文号
                                               投入总额
 1      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37,033.63   18,016.1038       汇发改备【2016】14 号
 2      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       5,012.80    5,012.8000       汇发改备【2016】15 号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26.00    8,026.0000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6】0192 号
            合计                  50,072.43   31,054.9038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
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以及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将视市场环境适当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
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置换前期投入
的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大华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3127 号)。截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8,765,029.91 元,
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765,029.9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元)
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180,161,038.00                   5,816,233.36
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                50,128,000.00                  18,259,861.5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260,000.00                  14,688,935.01
           合计                    310,549,038.00                  38,765,029.91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 38,765,029.9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38,765,029.91 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已经大华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
38,765,029.9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武   鑫            沈   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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