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312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8 年 2 月 27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1-2
报告
二、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1-3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8] 003127 号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
长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止2018年2月27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
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泰永长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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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18] 00312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泰永长征公司编制的截止 2018 年 2 月 27 日的《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泰永长征公司截止 2018 年 2 月 27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永长征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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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2 月 27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45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78 元。截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45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6,591,000.00 元。根据泰永长征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的协议,泰永长征公司需支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及税款合计人民币
27,727,280.00 元(其中计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26,157,811.00 元,税款 1,569,469.00 元,
税额由发行人以自有资金承担),之前已经预付人民币 2,000,000.00 元。泰永长征扣除不
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6,041,962.00 元(大写:叁仟陆佰零肆万壹仟玖佰陆拾贰元整)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0,549,038.00 元(大写:叁亿壹仟零伍拾肆万玖仟零叁拾捌
元整)。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09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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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2 月 27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
投资额 件
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汇发改备
1 37,033.63 18,016.10
【2016】14 号
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 汇发改备
2 5,012.80 5,012.80
【2016】15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深南山发改备案
3 8,026.00 8,026.00
【2016】0192 号
合 计 50,072.43 31,054.90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
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以及使募集资金项目尽
快产生效益,公司将视市场环境适当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
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经汇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立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立项,并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泰永长征公司利用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8 年 2 月 27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38,765,029.9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一、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 5,816,233.36
其中:设备购置费 5,816,233.36
二、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 18,259,861.54
其中:场地租赁装修 2,663,707.96
市场营销活动费 11,473,590.22
品牌宣传费 501,681.72
渠道推广与合作费 2,087,396.12
营销系统软件及内部培训 665,313.89
其他费用 868,1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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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8 年 2 月 27 日
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688,935.01
其中:产品试验认证费 1,754,850.84
检验平台及研发软件 56,060.34
研发经费费 9,029,366.37
研发设备购置费 1,180,015.20
样机购置费 973,171.55
铺底流动资金 1,695,470.71
合计 38,765,029.9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辉
2018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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