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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
券代码:002927;证券简称:泰永长征)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6 月 19 日、6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
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3)“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
    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国内低压电器市场竞争者主要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少数本土企业为主。在我国
低压电器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和产业升级的驱使下,本土企业将不断通过技术创新、
专业化以提升市场竞争力,而跨国公司将携技术优势继续大力扩张,竞争主体将
愈加多元化,竞争也将趋于激烈。公司在低压电器行业已经营十多年,有着丰富
的市场营销经验,同时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优质服务,在国内低压电器中、高
端产品市场中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但与国际跨国公司相比,公司经营规模相对
较小,品牌影响力也尚未达到国际知名品牌的程度,若公司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
不能有效提高经营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面临低压电器中高端市场竞争加剧
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6 年末至 2017 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078.64 万元以
及 15,007.03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93%和 33.35%。公司应收账
款规模较大,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模式所决定的。随着业务规模
的不断扩展,为了稳健发展的目标,公司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鉴于该类企业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公司给予其较长的信用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
规模较大;此外,公司对于直销客户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也导致了应收账款余
额的增长。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
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与公司经营模式及产品技术水平有关。
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若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产品技术水平无
法保持较好的竞争力,产品售价将有所降低;此外,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
较大波动,也将导致公司盈利水平的下降。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即将到期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深圳泰永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 GF201544200381,有效期 3 年,深圳泰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
于 2018 年到期。深圳泰永现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泰永 2018 年暂按照 15%的税率
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深圳
泰永若未在 2018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将改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将会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5)深圳制造中心的厂房搬迁风险
    子公司深圳泰永租赁的位于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玉律第七工业区的厂房,为
公司位于深圳的低压电器产品装配基地。该工业区系由深圳市公明玉律股份合作
公司建设开发的村集体厂房,并授权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可能导致未来深圳泰永的厂房搬迁,
若未来该厂房需要搬迁,将给公司带来一定时间的停产风险。根据深圳市光明新
区公明城市建设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玉律居民委员会、深圳市公
明玉律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目前该
房屋未被列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也没有规划在未来五年内对该房屋
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城市更新。此外,由于该厂房主要用于公司产品的组装装配,
不进行从原材料至零部件的自主加工生产;若未来需要进行搬迁,公司也可在较
短时间内在周边地区找到符合条件的厂房,迅速重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如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
纠纷导致无法继续租用,将自愿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泰永因搬迁受到的一切
经济损失。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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