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 251,323,321.1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54 号文《关于核准华夏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总量
为 40,500,000.00 股,其中发行新股 40,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0.64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835,92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5,539,699.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0,380,300.42 元人民币。该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2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7,038.03 万元投入“购买 6 架 CRJ900 型飞机及 3 台发动机项目”和“华夏
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立项核准或项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序号 投资金额 目备案文件
购买 6 架
发改基础 华夏航空股
1 CRJ900 型飞机及 470,380,300.00
[2017]077 号 份有限公司
3 台发动机项目
华夏航空
华夏航空培训中 重庆市企业投
(重庆)飞
2 心(学校)项目 300,000,000.00 资项目备案证
行训练中心
(一期)工程 0061081 号
有限公司
合 计 770,380,3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51,323,321.1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 2018 年 3
项
月 25 日以自筹
目 项目名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资金预先投入募 拟置换金额
序 称 投资金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金额
购买 6
架
CRJ900
1 型飞机 470,380,300.00 203,477,793.90 203,477,793.90
及 3 台
发动机
项目
华夏航
空培训
2 中心 300,000,000.00 47,845,527.29 47,845,527.29
(学
校)项
目(一
期)工
程
合 计 770,380,300.00 251,323,321.19 251,323,321.19
注:项目 1 已经于 2017 年通过自购或融资租赁方式将 6 架飞机引入。其
中 5 架飞机由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1 架飞机由华夏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引进本架飞机专项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融通一号(天津)租
赁有限公司,通过自购方式引进,实际仍由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项
目实施。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关
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K10154 号),截止 2018 年 3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51,323,321.19 元,公
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 251,323,321.1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 本次置换
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投入募集资金投
序号 金额
资项目金额
购买 6 架 CRJ900
1 型飞机及 3 台发动 470,380,300.00 203,477,793.90 203,477,793.90
机项目
华夏航空培训中心
2 (学校)项目(一 300,000,000.00 47,845,527.29 47,845,527.29
期)工程
合 计 770,380,300.00 251,323,321.19 251,323,321.19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
的要求。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 251,323,321.1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规定,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 251,323,321.1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323,321.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K10154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