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乔玉奇先生、徐为女士、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修订《总裁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制订《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