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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7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4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为股权收购的框架性协议,本次股权收购最终实
施尚需协议各方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行政审批或内部决策程序,待相关审批或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后,本次
股权收购事项方可实施。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与陈建民、吴秀春及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签署了《关于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框架
协议》,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70%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初步预计为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之间。交易对价为 4,620 万元现金和 302.05 万股公司股票,本
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
                                 1/6
    如本次股权收购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股权收购最终实施尚需协议各方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行政审批或内部决策程序,待相关审批
或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方可实施。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手方为自然人,具体如下:
    陈建民,中国国籍,男,住所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身份证号
码为 35052219********38;
    吴秀春,中国国籍,女,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身份证号
码为 35052219********27。
    2、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579269307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法定代表人:陈建民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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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润滑油、
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批发:苯乙烯、甲苯、对二甲苯、
甲醇、混合芳烃、纯苯、醋酸乙酯、N,N-二甲基甲酰胺。(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建民持股 90%,吴秀春持股 10%。
     2、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处于在建阶段,总占地约为 25.17 公顷,液体化工码头规划
等级为 3 万吨级(结构按照 5 万吨级设计),岸线为 320 米,储罐总
罐容约为 40.85 万立方米(储罐 77 座)。
     3、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02,870,518.54               411,223,026.02
总负债                            204,230,103.16               212,582,430.64
净资产                            198,640,415.38               198,640,595.38
           项目            2018 年半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注:1、标的公司项目处于建设期间;2、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交易对手方承诺,将无条件配合公司的要求就本次股权收购
事项召开标的公司股东会,并一致同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且交
易对手方之间就对方转让股权的事宜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
     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 70%股权。其中,向陈建民收购其持有的标
                                   3/6
的公司 60%股权,向吴秀春收购其持有标的公司 10%股权。
    2、股权收购对价及方式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初步预计为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
之间,最终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参考。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对价为 4,620 万元现金和 302.05 万股公司
股票,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确
定。
    3、过渡期安排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标的公司股权完成过户给公司之日为过渡
期。过渡期内,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外,交易对手方或标的公司不得
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接洽或签订任何与标的公司
股权相关的增资或转让协议;标的公司不发生重大经营变动;交易对
手方全力配合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标的
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人员管理工作交由公司负责指示。
    4、生效条件
    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股权收购之实
施取决的先决条件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收购事
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
    5、其他承诺事项
    交易对手方、标的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均是真实的;所有涉及标的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外担保及或
                             4/6
有负债均会向公司如实提供;因标的公司在股权过户日前存在的风险
事项或违法违规事项于标的公司股权过户日后导致直接损失的,交易
对手方承诺向公司进行全额赔偿;按照公司的要求变更标的公司的经
营范围;确保标的股权可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过户手续等。
    6、违约责任
    存在违约情形的,无论违约是否给其他各方造成实际损失,违约
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8,000
万元。若违约方给其他各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超出
部分由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股权收购各项工作,并督促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
    本次股权收购中,公司拟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
顾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顾问律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建的液体化工码头及储罐工程均符合公司并购项目
的要求,如公司完成本次股权收购,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将使公司市场布局由华南、华东地区拓展至福建沿海地区,使公司市
场布局更加合理。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总体罐容水平,使公司运营
及在建的总罐容由 161.23 万立方米增加至 202.08 万立方米,提升了
                              5/6
公司仓储综合服务的能力。
    本次签署的为框架性协议,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
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涉及的其他事项尚需相关方根据尽职调查、审
计和评估等情况等进一步确定;同时,本次股权收购事项需由相关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各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行政审批或内
部决策程序,待相关审批或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6/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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