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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军印、黄韵涛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军印、黄韵涛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军印、黄韵涛回避表决。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

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

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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