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扩建储罐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南通阳鸿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20)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7.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109.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78.2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3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161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宏川仓储新建项目 | 46,552.67 | 29,778.24 | 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2 | 南通阳鸿扩建项目 | 43,112.05 | 18,000.00 | 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8,000.00 | - | - |
合计 | 97,664.72 | 47,778.24 | -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阳鸿”),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依法办理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4)以及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次拟变更“南通阳鸿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如下:
(一)原“南通阳鸿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南通阳鸿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于南通阳鸿一期工程已征地范围预留地内,建设总罐容32.40万立方米的29座储罐及有关配套设施。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43,112.05万元,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41,801.01 | 96.96% |
1.1 | 固定资产投资 | 39,434.92 | 91.47% |
1.1.1 | 工程费用 | 35,847.17 | 83.15% |
1.1.1.1 | 设备购置费 | 2,882.00 | 6.68% |
1.1.1.2 | 主要材料费 | 16,843.00 | 39.07% |
1.1.1.3 | 安装费 | 5,455.54 | 12.65% |
1.1.1.4 | 建筑工程费 | 10,666.64 | 24.74% |
1.1.2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 3,587.75 | 8.32% |
1.2 | 其他建设投资 | 2,366.10 | 5.49% |
2 | 预备款 | 1,311.03 | 3.04% |
合计 | 43,112.05 | 100.00% |
3、主要设备
(1)罐区情况
本项目拟新建29座储罐,分5个罐区,储罐具体情况如下:
罐区 | 容积(m3) | 储罐型式 | 材质 | 数量 |
B区 | 10,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B区 | 4,000 | 内浮顶 | 碳钢 | 1 |
B区 | 2,000 | 内浮顶 | 碳钢 | 1 |
C区 | 10,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C区 | 2,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F区 | 4,000 | 内浮顶 | 碳钢 | 1 |
F区 | 3,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G区 | 16,000 | 内浮顶 | 碳钢 | 4 |
G区 | 16,000 | 内浮顶 | 碳钢 | 8 |
H区 | 16,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H区 | 10,000 | 内浮顶 | 碳钢 | 4 |
(2)机泵设备本项目G区、H区新建罐组内的储罐设置配套泵站,F区机泵设置于D区泵站内,其它新建储罐依托原有罐组配套泵棚内的机泵进行输送作业。本项目计划建设机泵26台。
(3)装车台本项目新建3个装车台。(4)管道情况本项目管道设计包括罐组、泵棚、汽车装卸站、码头及各区间输油管道。管道设计包括工艺物料管道、蒸汽管道、氮气管道等,主要采用小外径系列管道。
4、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43,112.05万元,建成正常运行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0,307.76万元,年税后净利润3,696.96万元,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88%,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16%,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03年。
(二)“南通阳鸿扩建项目”变更后的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及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为南通阳鸿一期工程已征地范围预留地内,建设总罐容25.20万立方米的23座储罐及有关配套设施。
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总罐容25.20万立方米的23座储罐及有
关配套设施,尚未正式投产运行。
2、投资概算及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概算投资额为34,165.34万元,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1 | 建设投资 | 32,511.91 | 95.16% |
1.1 | 固定资产投资 | 30,671.61 | 89.77% |
1.1.1 | 工程费用 | 27,881.14 | 81.61% |
1.1.2 |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 2,790.47 | 8.17% |
1.2 | 预备款 | 1,840.30 | 5.39% |
2 | 建设期借款利息 | 1,653.43 | 4.84% |
合计 | 34,165.34 | 100.0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额为15,880.41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539.75万元,主要材料费为6,239.48万元,建筑工程类费用8,574.21万元,其他费用为526.97万元)。
3、主要设备
(1)罐区情况
本项目拟新建23座储罐,分4个罐区,储罐具体情况如下:
罐区 | 容积(m3) | 储罐型式 | 材质 | 数量 |
B区 | 10,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B区 | 4,000 | 内浮顶 | 碳钢 | 1 |
B区 | 2,000 | 内浮顶 | 碳钢 | 1 |
C区 | 10,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C区 | 2,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F区 | 4,000 | 内浮顶 | 碳钢 | 1 |
F区 | 3,000 | 内浮顶 | 碳钢 | 2 |
G区 | 16,000 | 内浮顶 | 碳钢 | 4 |
G区 | 16,000 | 内浮顶 | 碳钢 | 8 |
(2)机泵设备
本项目G区新建罐组内的储罐设置配套泵站,F区机泵设置于D区泵站内,其它新建储罐依托原有罐组配套泵棚内的机泵进行输送作
业。本项目计划建设机泵22台。
(3)管道情况本项目管道设计包括罐组、泵棚、汽车装卸站、码头及各区间输油管道。管道设计包括工艺物料管道、蒸汽管道、氮气管道等,主要采用小外径系列管道。
4、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34,165.34万元,建成正常运行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8,120万元,年税后净利润2,258万元,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81%,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58%,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84年。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主要原因
南通阳鸿主要向客户提供石化产品的仓储综合服务、物流链管理服务和中转及其他服务。仓储综合服务是指依靠南通阳鸿码头、管线、储罐、装车台等为客户提供货物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本次变更涉及缩小项目总罐容、取消车台车位及停车场建设等,且公司拟将取消储罐建设的H区用于公司装卸车站新建项目。本次变更的主要原因为南通阳鸿现有装车台投入时间较久,设备折旧时间较长。自试运行以来,南通阳鸿仓储的品种和数量逐年增长,且近年仓储客户对装卸车操作需求加大,因此现有的装车台已无法满足公司仓储综合服务的作业效率性的要求。未来,随着“南通阳鸿扩建项目”25.20万立方米罐容正式投入使用,装车台数量与石化仓储业务的不
匹配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因此南通阳鸿迫切需要进行装车站改造。此外,南通阳鸿作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甲醇交割仓、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交割仓,南通阳鸿储罐的利用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因此必须要扩大库区装卸车站的规模,增加装卸车站用地。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经济效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南通阳鸿扩建项目”原计划项目投资总额43,112.0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本次调整后,该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34,165.34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
在募集资金经济效益方面,本次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下降,总罐容由32.40万立方米调整为25.20万立方米,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由13.16%调整为13.58%。投资收益率的调整对本项目的可行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变更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构成影响
“南通阳鸿扩建项目”本次变更包括缩小项目总罐容、取消车台车位及停车场建设等,与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的“界区内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管网”、“消防系统改造”、“雨水提升泵站改造”等项目均以按照原项目的设计要求施工完成。在总罐容缩小的情况下,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容量、效率更为充裕。由此,本次变更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构成影响。
3、本次变更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
利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整合仓储资源,建设智慧物流
体系将成为未来石化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石化物流行业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更加广泛,将有更多信息化产品应用到石化物流运输的各环节,打破不同运输方式、不同运输区域、不同管理机构的信息壁垒,使危化品物流产业链的管理向扁平化、协同化、职能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车台车位端的流程设计和改造,将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客户粘性,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安全管理能力,降低危化品物流风险。
五、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南通阳鸿业务发展需求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宜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扩建储罐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