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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17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是双方签署具体合作相关协议的原则性指引。

2、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来不存在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于2020年8月21日在东莞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以促进双方友好协作、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互补和全方位合作,实现强强联合。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合作协议

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大伟注册资本:125,301.191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经营范围: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日用化学产品、专用化学用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开发、经营;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纸、纸制品、生活用纸、卫生系列产品的经营;食用油脂及油料的经营;医院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发开、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液晶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生物工程、医药中间体、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等产品的开发、经营;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诚志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诚志股份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产业领域内合作

基于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民营化工仓储集团,以及领先的行业仓储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诚志股份在生产、贸易等环节所需的仓储物流服务优先选择与公司合作,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优先为诚志股份安排储罐罐容,并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仓储价格。

(2)资本领域内合作

双方作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依托双方业务覆盖广、产业链延伸长等优势和特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优势进行资本合作,在资本市场符合预期,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双方有意愿进一步探讨资本领域的合作事宜,包括认购/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公司债券、并购基金等。

(3)双方本着“和谐共建、发展共进”的原则,在信息共享、人才交流、文化互融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合作并建立紧密和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双方管理层之间进行不定期会晤和沟通等交流方式,共建、共享、共融来实现双方发展共进。

(4)双方积极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利用各自领域的业务能力和资源,不断促进双方的品牌价值提升,并共同探寻、拓展新的合作领域。

2、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是双方签署具体合作相关协议的原则性指引。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4、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若双方或任何一方,欲在本协议期满后终结本协议,应于协议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紧密和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将作为长期、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各自领域的业务能力和资源,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现双方发展共进。

从长远来看,产业方面的合作有助于公司凭借在石化仓储领域的品牌优势和经营管理优势为合作方提供优质服务,将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并对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提供助力;资本领域的合作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上市公司优势,资本运作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增强双方战略合作粘性,有助于双方进一步探索协同发展战略模式。

本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尚待双方签订相关正式合同予以进一步明确。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公司因履行合作协议对诚志股份形成依赖的情形。后续随着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进一步推进,将有助于双方互助双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十年,具体合作相关正式合同的签署将根据其具体内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与相关方签署了《关于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协议内容及执行情况详见《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关于调整收购方式并终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5)。

(2)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与相关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协议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2)。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其在未来三个月内也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及股份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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