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1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