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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1-022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高香林作为征集人,谨对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于2021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2021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海川股票简称:宏川智慧股票代码:002930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三楼

电话:0769-88002930电子邮箱:grsl@grgroup.cc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4月15日《证券时报》及2021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其基本情况如下:

高香林,1965年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会长;曾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教授兼系主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副院长。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4月26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

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高香林

电话:0769-88002930

邮编:523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

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高香林2021年4月14日

附件: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赞成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注:1、请对上述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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