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锋龙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22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63.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81.1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82.77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8]75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
1 12,371.19 12,371.19
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
2 6,523.93 6,523.93
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4,391.03 3,987.65
合计 23,286.15 22,882.77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
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
截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 自筹资
项目总 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金投入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
1 12,371.19 12,371.19 854.42 854.42
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
2 6,523.93 6,523.93 1,381.82 1,381.82
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
3 4,391.03 3,987.65 - -
心升级项目
合计 23,286.15 22,882.77 2,236.24 2,236.24
公司拟对上述已预先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2,236.24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
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447 号),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
议情况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6.24 万
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九州证券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违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2,236.2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