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锋龙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以下简称“《公告》”),经事后核对,发现
公告中“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中“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召开日期存在输入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更正后: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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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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