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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明德生物股票代码00293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锐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
传真027-65521900
电话027-87001772
电子信箱mdswdsh@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介绍

公司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致力于成为一家为医疗机构提供创新、领先医疗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公司融合创新,深耕客户需求,聚焦急危重症领域,延伸出体外诊断检测、第三方医学检验、认证咨询服务和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一系列综合解决方案,支持医疗机构提供更加即时、精准、智慧的医疗服务,从而帮助患者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体外诊断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创新即时诊断,引领智慧医疗”为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拥抱变化、持续学习和成长”的核心价值观,持续打造以人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为中心的服务闭环。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覆盖三大领域:体外诊断试剂和仪器、急危重症信息化解决方案、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

1、体外诊断

在体外诊断试剂和仪器领域,公司建立了三大产品线:分子诊断产品线、免疫诊断产品线、血气诊断产品线。

(1)免疫诊断产品线

公司免疫诊断产品线主要包括免疫层析技术平台、免疫荧光技术平台和化学发光技术平台。丰富的产品线既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床旁快速检测、个人自测的需要,也能够满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测需求。

2012年,公司推出高通量、智能化免疫层析POCT技术平台QMT8000,可同时检测5个相同或不同的项目,15分钟即可出结果,是国内首家高通量POCT平台和首家全血检测平台,引领了中国高通量POCT的发展。QMT8000可检测人血清/血浆/全血/尿液样本,检测项目涵盖炎症、心脑血管疾病、肾脏疾病、糖尿病、优生优育和健康体检等六大领域。

2018年10月,公司推出单人份全血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平台CF10,检测项目涵盖炎症、心血管疾病和脑损伤等领域,主要定位于大型等级医院急危重症相关临床科室,如急诊科、心内科、ICU、CCU等。CF10平台开发了针对急危重症特色检测项目S100-β蛋白,用于评估脑损伤的早期诊断、脑损伤程度和预后。公司S100-β蛋白检测试剂盒系全国首家单人份全血化学发光获证产品。2021年5月,公司小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平台CP800获批,主要定位于二级及以下等级医院检验科。2021年8月,公司获批了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AFT3000和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QFT9000Pro。2022年9月,公司获批了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AFT6000,检测项目涵盖炎症、心血管疾病、妊娠、脑损伤和胃功能等

领域。其中AFT6000平台支持全血自动摇匀拔盖,有6个试剂位,首例报告时间为9min,在同类产品中竞争力居于前列。公司免疫诊断检测试剂代表产品如下:

产品系列主要用途主要代表产品
感染性疾病类诊断试剂用于细菌、病毒等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如脓毒症的早期诊断、鉴别诊断和预后评估1、降钙素原(PCT)检测试剂盒 2、全程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超敏CRP+常规CRP) 3、降钙素原(PCT)、C反应蛋白(CRP)联合检测试剂盒 4、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检测试剂盒 5、白介素6(IL-6)检测试剂盒 4、C反应蛋白(CRP)、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联合检测试剂盒 5、肝素结合蛋白(HBP)检测试剂盒
新冠检测试剂主要用于体外快速、定性检测人体前鼻拭子样本中的SARS-COV-2病毒,辅助诊断人体是否感染新冠病毒。1、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自测版) 2、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专业版) 3、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
心脑血管疾病类诊断试剂用于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脑损伤以及血管栓塞等疾病的临床辅助诊断1、肌钙蛋白I(cTnI)检测试剂盒 2、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 3、肌红蛋白(Myo)检测试剂盒 4、肌钙蛋白T(cTnT)检测试剂盒 5、cTnI、CK-MB、Myo联合检测试剂盒 6、N端-B型钠尿肽前体(NT-proBNP)检测试剂盒 7、B型钠尿肽(BNP)检测试剂盒 8、D-二聚体(D-Dimer)检测试剂盒 9、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Lp-PLA2)检测试剂盒 10、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检测试剂盒 11、可溶性生长刺激表达基因2(ST2)检测试剂盒 12、S100-β蛋白检测试剂盒
甲状腺功能甲状腺疾病的诊断、疗效评估与复发监测1、甲状腺素(T4)检测试剂盒 2、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检测试剂盒 3、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检测试剂盒 4、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检测试剂盒 5、游离甲状腺素(FT4)检测试剂盒 6、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检测试剂盒 7、促甲状腺激素(TSH)检测试剂盒

肾脏疾病类诊断试剂

肾脏疾病类诊断试剂用于各种原发性和继发性肾脏疾病的辅助诊断和病情监测1、胱抑素C(CysC)检测试剂盒 2、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检测试剂盒 3、尿微量白蛋白(MAU)检测试剂盒
激素类诊断试剂女性卵巢功能、内分泌功能评估、内分泌失调相关的疾病诊断1、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试剂盒 2、垂体泌乳素(PRL)检测试剂盒 3、雌二醇(E2)检测试剂盒 4、促黄体生成素(LH)检测试剂盒 5、促卵泡生成素(FSH)检测试剂盒 6、睾酮(TESTO)检测试剂盒 7、孕酮(PROG)检测试剂盒 8、抗缪勒氏管激素(AMH)检测试剂盒
糖尿病类诊断试剂用于监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水平、糖尿病并发症风险评估以及糖尿病的分型诊断1、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试剂盒 2、C肽(C-Peptide)检测试剂盒

3、胰岛素(INS)检测试剂盒

妇产科优生优育类检测

妇产科优生优育类检测用于妊娠早期诊断、孕期监测、产前筛查等1、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检测试剂盒 2、胰岛素生长因子结合蛋白-1(IGFBP-1)检测试剂盒 3、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A)检测试剂盒
健康体检肿瘤筛查试剂用于胃部疾病、贫血、过敏源等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筛查及风险评估1、胃蛋白酶原I、II(PGI、PGII)联合检测试剂盒 2、胃泌素17(G17)检测试剂盒 3、骨钙素(BGP)检测试剂盒 4、铁蛋白(Fer)检测试剂盒 5、脂蛋白a(Lp(a))检测试剂盒 6、免疫球蛋白E(IgE)检测试剂盒

肿瘤类诊断试剂

肿瘤类诊断试剂用于肿瘤的辅助诊断及动态监测1、癌胚抗原(CEA)检测试剂盒 2、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SCC)检测试剂盒 3、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检测试剂盒 4、糖类抗原15-3(CA15-3)检测试剂盒 5、糖类抗原19-9(CA19-9)检测试剂盒 6、糖类抗原72-4(CA72-4)检测试剂盒 7、糖类抗原125(CA125)检测试剂盒 8、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检测试剂盒 9、甲胎蛋白(AFP)检测试剂盒 10、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检测试剂盒

(2)分子诊断产品线

公司分子诊断产品线主要包括病原体核酸检测产品和药物代谢基因检测产品。分子诊断产品线覆盖从核酸提取、核酸扩增等分子检测全流程仪器和试剂类产品。

2020年2月,公司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研发成功,系国内首家采用预混设计将酶液加入到反应液中进行核酸检测的产品。2021年11月,公司荧光定量快速PCR仪QPT1000获批,可以搭载公司新冠核酸检测试剂,高效稳定的温控系统将扩增时间缩短20分钟以上,能够满足海关、发热门诊等场景应用。2023年12月,公司研制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流感病毒及乙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获批上市,该产品可提升临床对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流感病毒及乙型流感病毒感染的诊断能力,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急诊科、儿科、发热门诊、检验科等不同应用场景下相关呼吸道感染辅助诊断的需求。该产品采用冻干工艺,将常规的液体试剂冻干成微球形态,使产品具备常温储运的特性,可减少运输成本;其次,产品采用预分装单管单人份形式,可减少用户手动操作步骤,最快35min即可完成扩增,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

公司分子诊断代表产品如下:

产品系列主要用途主要代表产品

药物代谢基因检测

药物代谢基因检测用于药物代谢基因多态性检测,评估药物代谢能力及副作用,指导临床用药1、人CYP2C19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2、人MTHFR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3、人ALDH2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病原体核酸检测用于病原核酸定量或分型鉴别检测,辅助诊断病原体感染1、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定量PCR法) 2、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3、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通用型及变异株鉴别

联合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4、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流感病毒及乙

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3)血气诊断产品线

2019年6月,公司获批国产卡包一体式湿式血气分析仪PT1000,真正实现高精尖领域进口替代。PT1000血气分析系统,主要用于体外检测人体血液中pH、pCO2、pO2、Hct、Na+、K+、Ca2+、Cl-、Lac、Glu,Hct,并结合计算参数,用于诊断病人的酸碱失衡、电解质紊乱、缺氧及呼吸衰竭等病状。PT1000主要应用于不同等级医院的急诊室、麻醉科、ICU、NICU、CCU、心内科、手术室、呼吸科等临床科室以及透析病房、救护车、野外医院等应用场景。

2、急危重症信息化解决方案

公司急危重症信息化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信息化软件产品、配套硬件和认证咨询服务。信息化软件产品主要包括提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上消化道出血中心、ICU及区域急救协同平台等信息系统;配套硬件主要提供搭配信息系统使用的PDA、电子手环、移动心电图机、体外诊断仪器等;认证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为不同等级医院在各急救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中涉及到的救治流程、资源配置、会议组织、数据管理、标识标牌、网络医院建设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医院规划建设的时间进度和资源安排,并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

凭借多年深耕急危重症领域的积累,公司推出“软件开发+硬件销售+认证咨询”的急危重症信息化解决方案,通过优化院前、院中及院后救治流程,实现患者急救全流程闭环管理,并通过信息化流程破解多科室之间协作效率低下难题,打通救治绿道;通过定位手环、无线蓝牙、子母钟等电子化设备实现数据填报智能化,解放医务人员,提高救治效率进而提高数据填报效率。急危重症区域协同平台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形成区域实时联动,利用救护车车端的床旁体外诊断设备和明德智能大数据后台分析,提示最近的有救治能力的医院,确保患者可以及时得到救治,缩短救治时间,以达到提升急诊救治效率并降低死亡率的目的。

急危重症信息化解决方案代表产品如下:

方案子方案/系统代表产品
多中心解决方案认证服务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孕产妇(基础版/标准版/基转标/再认证)
多中心信息系统急诊预检分诊系统
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孕产妇绿道系统
数据智能服务
卒中/胸痛筛查系统
卒中/胸痛随访系统
方案代表产品
区域急危重症一体化平台区域五大中心综合管理平台/质控平台/院前急救协同平台/救治一体化平台
急危重症救治一体化解决方案院前急救系统
急诊管理系统
多中心解决方案(见上)
ICU解决方案(包含系统及配套设备)

多中心站点解决方案

多中心站点解决方案胸痛救治单元/卒中防治站点认证咨询服务
胸痛/卒中单元站点系统/(智能)随访系统
胸痛/卒中单元专用心电图机及系统
健康小屋工具包

3、第三方医学检验

公司下辖武汉明志和广东明志两大医学检验所,为医疗机构等客户提供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公司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致力于临床分子诊断和血清免疫学检测服务。公司凭借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的检验技术平台、强大的技术服务团队为超过100家医疗客户提供医学检测服务。明志检验专注于优势专科领域,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目前公司在肿瘤疾病、感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用药指导等运用多种技术平台及检测方法为临床提供咨询、检测和结果分析等一条龙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7,386,599,894.209,190,948,425.729,194,655,736.58-19.66%3,417,089,810.183,417,089,81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25,889,662.006,499,951,491.536,500,011,986.52-7.29%2,788,824,635.002,788,824,635.00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749,536,774.5610,530,277,815.1910,530,277,815.19-92.88%2,829,829,546.302,829,829,54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925,916.554,208,432,815.254,208,496,913.99-98.22%1,413,224,434.031,413,224,43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483,965.974,157,849,336.324,157,913,435.06-102.99%1,403,389,176.891,403,389,176.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498,061.264,012,848,413.214,012,848,413.21-90.22%1,127,006,147.611,127,006,147.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18.4618.46-98.21%6.686.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18.3118.31-98.20%6.686.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87.36%87.36%-86.22%77.04%77.0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72,402,234.89165,158,093.3988,367,406.82123,609,03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75,450,691.0937,121,779.9732,727,351.14-70,373,905.6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073,992.46-13,070,927.2910,562,469.42-170,049,500.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182,026.20126,890,107.35374,490,879.36232,299,100.7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77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07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陈莉莉境内自然人27.06%62,918,89547,189,171不适用0
王颖境内自然人15.45%35,916,90626,937,679不适用0
陈鑫涛境内自然人2.27%5,278,094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9%3,464,315不适用0
王锐境内自然人1.30%3,026,1452,269,608不适用0
周琴境内自然人0.89%2,072,696不适用0
李霞境内自然人0.63%1,460,009不适用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3组合其他0.57%1,318,502不适用0
李金昭境内自然人0.54%1,250,994不适用0
吕大龙境内自然人0.40%935,69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陈莉莉与王颖系一致行动人,陈莉莉系陈鑫涛的姑姑,王颖系王锐的姐姐,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2023年5月,因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四人离职、五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拟以授予价格回购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138,687股,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31元/股、预留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6.80元/股。公司已于2023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2023年8月,公司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21日,共计122,7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9月,公司就首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9日,共计1,940,41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对外投资情况

1、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武汉明享、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明熙创业投资管理(武汉)有限公司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MAC83K0K02。明熙创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股35%;武汉明享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股45%;君联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股20%。2023年4月28日,明熙创投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登记编码为P10745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2023年6月25日,公司与成都君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成都君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基金成都君蓉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60,000万元,其中,成都君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股比例1.88%;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持股比例9.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3、2023年9月22日,公司与明熙创业投资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东明志、陈莉莉、王颖、周琴、陈鑫涛、汪汉英在湖北省武汉市共同签署《武汉市明君合纵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基金规模为41,25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17,5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为42.42%;明熙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为5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21%;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5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21%;陈莉莉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5,0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2.12%;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8,250 万元,持股比例为:20.00%;广东明志认缴出资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7.27%;王颖认缴出资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7.27%;周琴认缴出资额为 1,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3.64%;陈鑫涛认缴出资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42%;汪汉英认缴出资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2.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取得备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4、2023年10月7日,公司与武汉东科创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武汉东科星力量私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熊璇、肖杰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共同签署

《武汉东科聚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基金武汉东科聚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武汉东科创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例1.00%;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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