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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杨汉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杨汉玲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法规行使监事职权。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9月29日

附件:杨汉玲女士简历杨汉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6月至2013年2月任武汉中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客服经理职务;2013年5月至2021年9月在公司任职营销服务部经理、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在公司运营管理中心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杨汉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杨汉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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