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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提名赵有文先生、朝金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赵有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朝金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9月29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有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业务经理、学术专员;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赵有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赵有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朝金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任武汉马应龙有限公司技术员职务;201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朝金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朝金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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