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文件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一)担保业务是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公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认真执行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二)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于2019年10月18日进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是依据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拟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分派计划。
三、关于执行董事及高管2018年度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和2019
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考核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治理层董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和经营层高管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形成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 吴革
陈美宝 李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