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