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得核准批复
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此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重要条款变更须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2019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9]91号),公司变更章程重要条款已获得核准(变更内容见附件)。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依法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事项如下:
原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现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 |
1 |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邮政编码:518034 |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邮政编码:518033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