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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杨志达先生、Liu Chang女士、黄永庆先生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杨志达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度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度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主要议题审议结果
2021年4月13日二届三次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对外审机构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金额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2021年4二届四次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时间届次主要议题审议结果
月27日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26日二届五次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上半年审计部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1年10月25日二届六次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度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并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审阅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表和非财务报表相关的重大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发挥专长,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及时交流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杨志达 Liu Chang 黄永庆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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