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铭达: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5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6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公司1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荆世平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项目股东类型人数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66,273,38654.540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6,269,3295.1594%
合计1372,542,71559.7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6,512,1345.35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6,269,3295.1594%
合计912,781,46310.5187%

(三)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6,512,13400
网络投票数(股)6,260,7298,6000
合计12,772,8638,6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327%0.0673%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2,772,8638,6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27%0.0673%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股东荆世平持股数量46,400,000股、夏琛持股数量6,153,846股、荆京平持股数量5,594,406股、荆江持股数量1,613,000股,为本次激励对象之关联方,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6,512,13400
网络投票数(股)6,260,7298,6000
合计12,772,8638,6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327%0.0673%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2,772,8638,6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27%0.0673%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股东荆世平持股数量46,400,000股、夏琛持股数量6,153,846股、荆京平持股数量5,594,406股、荆江持股数量1,613,000股,为本次激励对象之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现场投票数(股)6,512,13400
网络投票数(股)6,260,7298,6000
合计12,772,8638,6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327%0.0673%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数(股)12,772,8638,6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27%0.0673%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股东荆世平持股数量46,400,000股、夏琛持股数量6,153,846股、荆京平持股数量5,594,406股、荆江持股数量1,613,000股,为本次激励对象之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出席律师:车千里,田雅雄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 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