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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股东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投资发展”)和拟受让方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产业发展”)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系在海尔集团内部企业之间进行,不会导致本行第一大股东海尔集团(以合并持股计算)发生变化,不会对本行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4.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本行股东海尔投资发展通知,海尔投资发展于2021年2月25日与海尔产业发展签订《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海尔投资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海尔产业发展转让其所持有的本行409,693,339股A股限售股,占本行股份总额的

9.08%。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海尔集团合计持有本行的股份数额及占比未发生变化。

转让前
股东名称股份数额(股)股份占比
海尔集团合并持股812,214,57218.01%
其中:海尔投资发展409,693,3399.08%
海尔集团其他股东402,521,2338.93%
转让后
海尔集团合并持股812,214,57218.01%
其中:海尔产业发展409,693,3399.08%
海尔集团其他股东402,521,2338.93%

注:最终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瑞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724012445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0年8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11,122.9665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
经营范围集团内企业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的咨询、服务;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对外投资(需专项审批的项目审批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场地租赁;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青岛海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解居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61190633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0年10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工业厂房、仓库及配套设施的投资经营、销售、租赁,工业基础设施与仓储设施的经营及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智能化系统基础开发及局域网系统维护;产业园物业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会议展览展示服务;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钢材、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甲方):海尔投资发展受让方(乙方):海尔产业发展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本行409,693,339股A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9.08%。

(三)转让对价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以《股份转让协议》的前一交易日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基准定价,即转让价格为5.60元人民币/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294,282,698.40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将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支付。

(四)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受让方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交易对价。

四、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对转让双方及本行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系为配合海尔集团内部战略发展规划,转让双方均系海尔集团控制企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本行无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本行不会出现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合并持有本行的股份数额及占比未发生变化,海尔集团(以合并持股计算)仍为本行第一大股东,不会对本行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海尔投资发展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在A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向本行回售上述股份(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受让方同意遵守转让方的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下,在其公司及其公司的关联方之间转让的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海尔投资发展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权益变动,受让方海尔产业发展为海尔投资发展的关联方,不违反海尔投资发展所作的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海尔产业发展将承继并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六、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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